目前坊間搬家公司有些專營家庭搬家,有些則以大型公司搬遷為主,對於搬遷物的處理熟練度有些差別,消費者在選擇前,可視需求加以選擇。
至於大家最怕遇到的搬家糾紛,特別整理出糾紛處理五訣:
一.存證索賠、保留證據:
在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,為保障自身安全,避免與搬家人員發生衝突,但要留下物品清單、契約書、發票或收據等相關文件,對於貨車裝載量有疑問或是東西被搬壞時,須趕緊拍照存證。以便不在場的第三者瞭解。
二.糾紛處理單一窗口化:
搬家時若同時有好幾位消費者在場,最好是由最清楚詳情的一位消費者出面與業者接洽,以免一問三不知,處理起來曠日費時。
三.第一時間反映損失:
依照交通部定型化契約的規定,消費者必須在三天內將物品損壞的事實告知搬家公司,才有可能獲得理賠。但若申訴時間距離搬運時間過久,易因證據已消失或雙方記憶模糊,將難以認定責任歸屬。
四.理賠原則明訂於契約書:
一般優良的搬家業者,通常都會有理賠原則,刊載於自行印製的刊物或契約書上,消費者應該在簽約前,仔細審查契約書;而消費者也可以在估價與簽約前,事先詢問搬家公司物品理賠上限等,並請搬家業者明訂於契約書上。
五.事前告知暨契約詳載:
除了搬運物品必須在估價時完整告知搬家公司,並詳實記載於契約書中以外,若消費者有額外需求,也必須在估價時詳細告知搬家業者。
除了基本的糾紛處理5訣,也建議可撥「110」請警察前來處理,或3天內以電話撥「1950」到各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,再次提醒消費者,選擇優良的搬家公司才是減低糾紛最好的方式。